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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 年 年 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
2022 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年,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关键之年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快推动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,根据《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》(石农新字〔2022〕5 号)文件精神,制定本要点。
一、强化村庄规划和农房建设管理 1.加快村庄规划编制。开展 18 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村、6 个市级巩固拓展村、12 个县级巩固拓展村规划编制。强化规划对乡村各项建设的约束、指导作用,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。到 2022 年底,完成 18 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、6 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重点帮扶村的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。〔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〕 2.加强乡村风貌营造。以“一镇两村两类三线”乡村风貌营造为重点,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引导,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,逐步以点带面、连线成片、全域提升,打造“生态优美、功能完善、风貌彰显、品质精美、乡愁浓郁、各具特色”的美丽乡村。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,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,持续开展传统建筑调查、认定、建档、挂牌工作,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。〔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文广新旅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〕 3.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提升行动。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,在宅基地有偿退出、有偿使用、规范审批、高效执法、盘活利用、发展集
体经济等方面探索务实管用的举措,形成工作机制体制。依法规范审批管理,探索建立“一门式”对外受理、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审批联审联办机制,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,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和办理期限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住建局〕 4.开展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。以乡镇为单位,对农村建房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,摸清“空心房”“赤膊房”“超高超大”建房、杂乱违章建房、挤占河道行洪断面建房等底数。妥善消化存量,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,区分非住宅类和住宅类房屋等不同情形,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。严格控制增量,从审批、监管等环节,落实工作责任,强化源头防范,从严控制杂乱无序、超高超大建房。推动乡镇完善审批、监管、执法机构,村组设置巡查员,责任到人,落实常态化监管。〔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水利局〕 (二)大力实施农村“厕所革命”提升行动。
1.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。坚持应改尽改,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农户厕所改造,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。统筹实施农村公厕建设。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、文化活动中心、中小学、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,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,切实做到科学选址、合理布局,既方便群众使用,又易于管护。基本清除农村传统公共旱厕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卫健委、县城管局〕 2.着力提高农村改厕质量。加强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,确保改一个成一个。全面完成户厕摸排问题整改。积极推广节水型、少水型水冲设施。开展改厕样
板示范,建成市级“改厕样板村庄”2 个,县级“改厕样板村庄”17 个(镇 2个,乡 1 个)。强化改厕产品质量现场监管,加大抽查力度,及时曝光和处理低劣产品及生产厂家。建立县、乡、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,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 1 名技术人员和 1 支管护队伍,每个行政村有 1 名改厕“明白人”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卫健委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局〕 3.积极探索粪污处理新模式。积极推行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模式,对城镇周边村庄,将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;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,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,积极引导村民支管到户,将周边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;对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,推广“三定四改”模式;对其他村庄,采取单户或联户的粪污分散处理方式,鼓励农户定时自行清掏、还田利用,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大三格式化粪池、人工湿地等处理模式,解决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卫健委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水利局〕 (三)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。
1.坚持城乡一体化治理。按照城乡融合、全域一体治理生活垃圾的思路,持续开展全域化、全程化、第三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全域覆盖,确保村庄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扫,定期清运处置。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,有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。持续完善“户分类、公司收集、转运、处理”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体系。建立一支人员相对固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,按标准落实环卫保洁员“一车、一铲、一钳、一帚”和保洁服配置,结合“河长制”,配置水面河道保洁员,专门负责全县水面河道清理工作。
完善分类收集、密闭化运输等相关设施,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规范化作业水平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城管局〕 2.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。继续推行向社会购买服务、PPP 等方式,积极引入社会资金,把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,全面提升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。坚持县域城乡一体化运作模式,实现服务标准统一、治理效果稳定。健全监督考核机制,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,每季度开展一次乡镇现场交叉检查,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常态、长效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城管局〕 3.推行减量化分类做法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,有序推动示范类乡镇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。促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、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深度融合,统筹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、厕所粪污、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。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,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,加强废旧农膜、农药肥料包装弃物回收,实现废旧农膜、农药肥料包装弃物“减量化、无害化”。鼓励农村建筑垃圾再利用于村庄道路、入户路、景观等建设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城管局、县供销社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发改委、县生态环境局〕 (四)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行动。
1.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坚持“农村治污,规划先行”,聘请专业设计单位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,以城乡区域统筹为原则,将美丽乡村示范区、中心村、历史文化村落等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重点治理规划,
与村庄农田、农村建筑、生态空间、产业布局等紧密结合起来,将污水处理建设有机融入村庄。采用多元化污水处理模式,按照“因地制宜、分步实施”原则,分清轻重缓急,分步、有序推进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。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,合理布局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,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需同步配套建设服务村庄内污水管网,确保污水有效收集,逐步实现联户、联村、村镇一体治理。树立一批典型,总结推广经验,以点带面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。到 2025 年,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%以上、力争达到 60%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住建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〕 2.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,坚持“问题项目化、项目清单化、清单责任化”,积极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。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,科学实施截污控源、生态修复、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,2025 年底前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。强化各级河长责任,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,防止“返黑返臭”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城管局、县卫健委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〕 3.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运维体系。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,巩固前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,逐步建立长效机制。实行绩效管理,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。持续开展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,到 2025 年,完成 1 处列入《江西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计划》的设施改造提升工作,设施正常运行率稳步提高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住建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城管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〕 (五)整体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
1.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“扫一遍”行动。树立全域推进理念,对全县 131个行政村开展环境整治提升“扫一遍”。区分不同类型村庄,科学制定整治提升标准,压茬推进整治提升,每年组织开展考核验收,力争到 2025 年所有村庄人居环境功能品质提升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城管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住建局〕 2.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。围绕“七整一管护”等重点内容,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,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、村庄环境常态长效。推进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,安装农村路灯 6280 盏,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全县25 户以上自然村庄路灯全覆盖。推进建制村双车道公路建设,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。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,力争到 2025 年实现全民覆盖、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。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,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.92%、电压合格率达 99.85%以上。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,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、消防等救灾设施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国网 XX 供电公司〕 3.深化美丽宜居示范创建。全面落实“四精”(精心规划、精致建设、精细管理、精美呈现)理念,着力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县。结合村庄整治建设,每年开展美丽乡镇、美丽村庄、美丽庭院创建活动,到 2025 年,美丽宜居乡镇、美丽宜居村庄分别达全县总数的 80%左右,美丽庭院达全县总数的 20%左右。新建或提升美丽宜居示范带 10 条以上,推动形成全县村庄建设“点上精美、线上出彩、面上宜居”的新发展格局。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,开展森林乡
村建设,到 2025 年,力争建成 23 个以上特色鲜明、美丽宜居的省级森林乡村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林业局〕 4.探索美丽乡村新型业态。坚持试点先行,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、业态较丰富的村庄,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方式,探索培育休闲乡村民宿等新型业态,联动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,进一步推动产村融合,增添人气活力,促进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。重点扶持景区周边村庄开展休闲乡村民宿创建,力争到 2025 年发展休闲乡村民宿 30 家以上。〔实施主体:各乡镇人民政府,城市社区管委会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文广新旅局〕 (六)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1.全面落实“五定包干”管护机制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,引导农户持续做好庭院“五净一规范”和“门前三包”。乡镇每月设立村庄清洁日,明确乡、村、组清洁指挥长,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。结合风俗习惯、重要节日等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、“XX 新妇女运动”和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,清洁村庄环境。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,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环境整治。鼓励各类村庄积极探索实践,因地制宜、因村施策,完善长效管护模式。压紧压实各级管护责任,推动“五定包干”长效管护机制落细落实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卫健委、县妇联、团县委、县人社局〕
2.用好“万村码上通”5G+长效管护平台。按照省市县三级平台功能有效融合、数据互联互通的要求,加快平台建设。逐步扩大“万村码上通”5G+长效管护平台监管范围,将所有村庄列入监管对象,常态化监督考核长效管护工作。积极探索平台管理、运行机制和运维模式,构建科学、高效、安全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。加强平台推广应用,激励引导农民群众深度参与长效管护的投诉与监督,提升长效管护整体效能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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